關於無線麥克風購買的消費者警示

出售或出租擬在617-652 MHz和663-698 Mhz頻率上運營的無線麥克風或其他裝置的任何人都必須向消費者披露以下資訊:

『該特定無線麥克風裝置將在617-652 MHz或663-698 Mhz的部分頻率上運營。從2017年開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將這些頻率轉移到600 Mhz服務,滿足不斷增加的無線寬頻服務需求。該裝置的使用者必須在2020年7月13日之前停止在這些頻率上運營。此外,如果其運營可能對600 MHz服務受許可方在這些頻率上的無線運營造成有害干擾,則該裝置的使用者可能必須在該日期之前停止運營。更多資訊,請存取FCC的無線麥克風網站:www.fcc.gov/consumers/guides/wu-xian-mai-ke-feng-de-yun-zuo,或致電FCC:1-888-call-fcc(TTY:1-888-TELL-FCC)。』

現在有效的關於運作無線麥克風和類似裝置的新規則,對於在目前用於電視廣播的某些頻段的頻譜中使用無線麥克風有限制。為此,當地的影劇院、教堂、學校、會議中心、體育場館和這些裝置的其他使用者可能需要對設備做一些更改。

無線麥克風及類似裝置用於在被稱為『頻段』的一些頻率上調諧和運作。今天的大多數無線麥克風都在廣播電視頻段的各種未使用的部分工作,包括VHF和UHF頻道。對於符合條件的使用者,可以在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運作無線麥克風;也可以在無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運作,即只要使用者遵守適用於在指定頻段上運作的適用規則,就可以向所有使用適當設備的使用者開放。

600 Mhz頻段中頻率的運作變化

為了滿足全美國對無線寬頻服務的需求,FCC最近拍賣了已經授權給在38-51電視頻道上運作的廣播電視臺的頻譜。拍賣的結果(在2017年4月完成)將影響與這些電視頻道對應的600 Mhz頻率對於無線麥克風運作的頻譜可用性,特別是614-698 MHz頻率。這些600 Mhz頻率中的大多數已經被改用於600 MHz無線服務業務(特別是617-652 MHz和663-698 MHz頻率)。

過渡期運作

FCC已確立了一個時間段來説明將無線麥克風運作從600 600 Mhz服務頻段平穩地過渡到其他可用頻段。特別是,FCC允許使用者在一定條件下繼續在600 600 Mhz頻段上運作,直到2020年7月13日。然而,對於現有的廣播電視業務或600 Mhz服務無線被可人在此頻段內的運作,使用者均不得產生有害干擾。此外,使用者無權獲得對於廣播電視和600 Mhz服務被許可人的任何干擾防護。

過渡後的可用頻率

在過渡期後,在拍賣之前可供無線麥克風使用的電視頻段中的許多頻率將繼續可以使用。這些頻率包括:

  • 電視頻道2-36上的VHF和UHF頻率,它們低於608 MHz。
  • 600 MHz保護頻帶中的某些頻率:614-616 MHz。
  • 600 Mhz雙工間隙中的某些頻率:供授權使用的53-657 Mhz或供無授權使用的 657-663 MHz。

電視頻段外的其他頻率也可供無線麥克風使用。按照每個頻段的規定功率水準和規則,也可以不經授權,在902-928 Mhz頻段、1920-1930 Mhz頻段和部分2.4 Ghz及5 Ghz頻段上使用無線麥克風。在其他幾個頻段上,包括900 Mhz頻段的一些部分、1435-1525 MHz頻段和6875-7125 Ghz頻段,允許在經過授權的情況下使用無線麥克風。

這種過渡會影響哪些特定的無線麥克風?

為了確定過渡是否會影響特定無線麥克風的繼續使用,業者需要知道他們的麥克風使用的具體頻率。聯繫廠商可能是確定一個特定的無線麥克風是否會受到這次過渡的影響和是否需要修改或更換的最有效方法。此外,特定型號的使用者手冊中可能會提供所用頻率的有關資訊。

未經授權的麥克風的功率限制

在電視頻段中運作時,未授權無線麥克風的工作功率水準必須不超過50毫瓦,在600 Mhz保護頻段或雙工間隙中工作時,不超過20毫瓦。建議使用者參閱廠商或經銷商提供的使用者手冊或其他材料,確定無線麥克風的輸出功率。

『類似於』無線麥克風的裝置

與無線麥克風相似的無線裝置包括通常可以傳輸100米距離的『低功率輔助無線電臺』設備。例子包括無線對講機、無線耳機、無線音訊設備連接和無線指示設備。這種無授權設備的運作者應遵循與無線麥克風使用者相同的頻率使用規則。

授權運作

根據FCC規則,某些特定實體可以獲得授權,在指定的規則和干擾防護下運作。這些實體包括AM、FM電臺或電視臺被授權人、廣播網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場館業主/業者,以及常規運營50個或更多無線麥克風,服務於大型體育運動場館、音樂中心或大劇院等大型場館的活動和生產的專業音響公司。

第74部分被許可人

獲得本委員會第74部分規則授權的被許可人可以在其許可證指定的頻段內運作。即將生效的更改將要求在現已授權給600 Mhz服務(該頻譜的大部分用於38-51電視頻道)的頻譜內運作的任何人停止在那些頻段內運作,並遷移到這些電視頻段(2-36電視頻道)的其他部分或授權給無線麥克風使用的其他頻段。

禁止使用700 Mhz頻段>

2010年,FCC禁止在600 Mhz服務頻段和700 Mhz頻段的未使用的廣播通道,特別是698和806 MHz之間的頻率上,使用無線麥克風和裝置。本委員會這麼做,是因為這種使用可能產生有害干擾,破壞或降低已經改用于公共安全網路和授權的商業無線服務的這些頻段的通信。

報告干擾

不遵守FCC的規則,在600和700頻段上非法運作無線麥克風或裝置,可能招致罰款或額外的刑事處罰。

公共安全領域的被許可人一周七天,一天24小時均可以聯繫FCC運營中心,反映干擾問題。請打電話:(202) 418-1122(英語),或發電子郵件至:FCCOperationCenter@fcc.gov(英語)。他們也可以與FCC公共安全支持中心聯繫,網址:https://www.fcc.gov/general/public-safety-support-center(英語)。

消費者可以通過向FCC提交投訴,報告在授權頻譜上運作的裝置受到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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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格式請求

有列印障礙的人可以透過該電子郵件地址,申請本文的盲文、大字體或荧幕閱讀器友好版本: fcc504@fcc.gov(英文)。如需音訊或進行其他存取,請使用『瀏覽協助工具選項』連結。

 

消費者幫助中心

瞭解消費者問題——訪問FCC的消費者幫助中心: fcc.gov/consumers.(英語網頁

 

FCC向FCC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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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我們的消費者投訴中心 consumercomplaints.fcc.gov(英語網頁)以提交投訴或告訴我們您的故事。